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

轉知修正後「中投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」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,並自即日起實施

說明:
一、
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19885號
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修正要點分別為第6點第10款及附表1。
三、附修正後「中投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」及修正對
照表各1份。

志願序分修訂重點 (30) 
1.1~30志願每一個志願差1分,第3150志願不計分 
2.該志願序校科同分(連續選填該校不同類科者皆為同一志願序級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