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

轉知國立大甲高工及臺中市私立新民高中簡章內容修正事宜

說明:
一、本區招生學校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簡章第67頁[學生申請模式]申請條件因版面排版之故,造成字句未完整呈現,其申請條件為學生在校三學期成績(八上、八下及九上)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成績「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」須達前55%,請各國中報名時注意其申請條件。
二、本區招生學校國立大甲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簡章第93頁,說明欄中因版面排版之故,造成缺漏第四條備有學生宿舍供南投縣、臺中市等偏遠地區學生宿舍。